关于开展“龙江工匠”推荐活动的通知
各分工会:
现将《黑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选树宣传2018年“龙江工匠”活动的通知》(黑工办发〔2018〕10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结合选树对象的申报条件,认真组织推荐。于3月22日(周四)下班前将推荐表报至院工会。院工会将根据推荐情况经筛选、审核后向省教育工会申报推荐。
附件:黑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选树宣传2018年“龙江工匠”活动的通知
院工会
2017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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